关于石海龄同志免职的通知
米东区畜牧兽医站: 根据区委《关于顾兴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米党干字〔2018〕39号)精神,经米东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1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石海龄同志米东区畜牧兽医站副主任职务。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