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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众联隆源)

索  引  号 xjmd057-2023-00002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03-10 18:12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众联隆源)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2023 10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3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10日-2023316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000套板式家具及木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东绕城高速米东路出口处外侧燕新国际家居产业园38号

新疆众联隆源家居装饰有限公司

贵州四季齐清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未批先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8亩,项目厂区共有3栋生产厂房和1栋综合办公楼等,1号生产车间一层布设床垫生产线和板式家具生产线,二层布设实木定制生产线;2号生产车间一层为木门生产线,二层为板式家具生产线;3号生产车间一层和二层均为板式家具生产线。项目设计年产板式家具、木门、实木定制及床垫共计3000套。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锅炉供暖。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1号生产车间:一层板式家具生产线,二层实木定制家具生产线。一层和二层均设置中央吸尘系统对下料、钻孔、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P1)排放;二层实木定制生产线,喷漆房为封闭式厂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水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P2)排放,一层和二层贴面封边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P2)排放;2号生产车间:一层木门生产线,二层板式家具生产线,一层和二层均设置设置中央吸尘系统对下料、打磨、机加工等工序粉尘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P3)排放,一层木门生产线,喷漆房为封闭式厂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4)排放;一层和二层贴面封边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P4)排放;3号生产车间:一二层均为板式家具生产线,一二层均设置设置中央吸尘系统对粉尘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P5)排放,一层和二层贴面封边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 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最终进入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染料尘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