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 设施项目委托运营市场测试公告
| 来源 | 米东区水务局 | 发布时间 | 2026-09-14 19:09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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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成项目平稳、快速落地实施,保证本项目获得运营企业的充分响应,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水务局拟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委托运营开展市场测试,旨在通过与运营企业的沟通,优化项目边界条件并评估市场响应度。
一、市场测试说明
(一)本次市场测试并非本项目正式招标程序的组成部分,本次市场测试提供的任何方案信息仍可能进一步修改,本次市场测试内容仅供参考,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一切有关事宜均以实施机构认可并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鼓励潜在运营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测试,但即使不参加市场测试,运营企业仍然有资格参与项目后续的招标采购程序;
(三)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运营企业并不会因此在本项目正式招标中得到特别优待;
(四)运营企业不会因在本次市场测试中提出了问题而在项目正式招标中受到歧视,请潜在运营企业充分表达对本项目实施的各种建议;
(五)对于潜在运营企业在市场测试中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不承诺必然采纳;
(六)除本测试文件外,本次市场测试不提供本项目的其他材料和信息,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和信息的请求。如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潜在运营企业的反馈意见中涉及商业秘密,请在反馈中特别说明。我单位将恪守保密原则,不对外披露。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见附件2。
三、市场测试反馈资料
(一)运营企业基本信息。参与测试的运营企业应反馈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的企业架构、财务状况、类似项目运营业绩、荣誉资信等基本情况。填写潜在运营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市场测试表1、市场测试表2(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在2026年9月21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实施机构联系人邮箱。
(二)意见与建议。参与测试的运营企业对本项目核心内容及其他内容的意见与建议。填写意见反馈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将反馈意见表在2026年9月21日下午17时前发送至实施机构联系人邮箱。
附件:1.
市场测试表1、表2.doc;
2.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设施项目基本情况.doc
联 系 人:迪丽热巴
联系电话:0991-331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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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