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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来源 米东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6-05-08 17:05 阅读

《米东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20265月,《米东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水厅2024127号),针对米东区农村供水仍存在运的运营主体分散、管护专业水平不高、服务保障水平层次不齐等问题,以县域为单位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系统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特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针对米东区农村供水仍存在运的运营主体分散、管护专业水平不高、服务保障水平层次不齐等问题,以县域为单位,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等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三、研判和起划过程

(一)方案起草阶段

202512月,米东区水务局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新水厅2024127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起草《实施方案》初稿。

(二)征求意见

20251231日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企业征求了意见2026129日再次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企业征求了意见202626日通过米东区人民政府网向公众征集意见;2026210日和34日分别在2个相关乡镇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全区6个乡镇66个行政村开展问卷调查

(三)公平竟争审查

202641日,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公平竟争审查意见。

(四)合法性审查

2026427日,米东区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集体讨论

2026430日,米东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四、工作目标

聚焦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考虑米东区农村供水实际,全面推进区域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力争到2026年底,全区初步建立体制机制完善、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管护体系,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2027年底全面实现米东区域内81个行政村县域统管比例100%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一)统管架构

依法依规通过授权经营、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统管机构作为县域农村供水统管主体建立农村供水县域“1+N”分级统管模式,“1”即由政府主导,“N”即部门行业监管、企业统管、乡镇(村)协管。

(二)经营权、资产移交

在清产核资组等多方见证下,有序开展农村供水工程经营权移交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三)委托代管期管理

202661日起,由统管主体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委托代管过渡期的运营管理,过渡期为5个月

(四)农村供水水价

农村供水实行有偿用水,计量收费,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由区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成本监审、听证与征求意见、审批与公示等政府定价程序后执行(农村供水价格未制定前,暂以各乡镇现行水价执行)。

(五)建立健全运营管理体系

区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监督指导统管主体制定完善专业化运行管理、巡查维护、供水质量、用户服务、维修抢修、应急供水、安全生产水水质检测等管护标准,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水费使用与管理

水费实行专款专用,统管主体设立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工程运维、改造、人员工资等支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管理并接受监督。

(七)责任分工

建立政府主导,水局牵头,财政、乡镇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形成运行管理、水质检测、价格监管、审计监督的“全链条”工作体系,强化统筹协作,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落地见效、长效运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分管领导统筹负责,水务局牵头组织、协调和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各部门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紧密协作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会商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县域统管工作全链条,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供水企业同步健全服务标准、运营管理、监管责任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确保统管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属各单位、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实施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推进农村供水统管工作的执行力,共同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米东区水务局

解读人:张金宣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991-3353404

附件:米东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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