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米东区人民政府禁火令》的政策解读
| 来源 | 米东区园林局 | 发布时间 | 2025-04-02 18:04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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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区生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米东区人民政府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的核心要点解读如下:
一、核心目的:筑牢防火屏障,守护绿色家园
《禁火令》的发布,旨在通过明确、严格的火源管控措施,最大限度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这不仅是履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是保护我区宝贵林草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必要之举。
二、明确“时间”与“空间”:划定防火红线
严守防火期:规定2025年4月1日至10月31日为全区森林草原防火重点期。在此期间,火险等级高,需特别提高警惕。
严管防火区:将辖区内所有森林、林地、草原及周边农田区域纳入禁火范围。特别关注哈熊沟林区、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公益林区、东道海子湿地等重点区域,这些地方是防火的重中之重。
三、厘清“禁止”与“责任”:规范用火行为
《禁火令》对禁火区域内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梳理与禁止,主要包括:
严控各类火源:无论是农业生产中的焚烧秸秆、田埂,还是日常生活中的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等,一律禁止。确需进行的工程用火,必须经过严格审批。
严守进入规定:进入防火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
严护防火设施:任何破坏防火通道、标识、监测设备等行为均被禁止。
压实主体责任:明确林草资源的经营管理者负有直接的防火责任,必须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地。
四、强化“人防”与“技防”:确保防控到位
米东区将通过加大宣传、加密巡逻、重点地段设卡检查等方式,全天候严密监控火情。同时,已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专业队伍24小时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快速高效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严肃“法纪”与“奖惩”:体现法令刚性
对违反《禁火令》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不仅包括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防火检查工作的,也将受到法律严惩。
请您知晓并遵守:
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和单位自觉遵守《禁火令》各项规定,杜绝一切违规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
0991-7750989(米东区园林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
0991-3318611(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0991-6672500(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东分局)
0991-6886119(乌鲁木齐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巡护大队)
相关链接:《米东区人民政府禁火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