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台保障用地办法 支持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 乌鲁木齐市融媒体中心/新疆网 | 发布时间 | 2025-06-03 12:06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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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江斌伟)近日,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乌鲁木齐市保障冰雪项目用地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深度挖掘冰雪运动发展潜力,用足用好用活支持冰雪运动高质量发展用地政策,加快发展乌鲁木齐市冰雪产业,积极发挥土地要素对冰雪产业发展的支持促进作用。
《办法》提出,科学编制冰雪运动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协调衔接。对符合相关规划的冰雪运动项目,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修建冰雪运动场馆及配套的服务设施用地,按照建设用地管理,鼓励利用现有场馆设施建设冰雪运动设施。优化冰雪运动项目用地报批程序,对于建(构)筑物占地属于点状布局的,可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原则进行点状用地报批。
冰雪运动项目用地范围内零星设施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可集中申请,按法定报批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
《办法》强调,土地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按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原则确定。评估土地用途按公共服务项目-体育用地设定用途,主要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测算。取得冰雪运动用地,除依法划拨或出让方式外,还可采取短期(临时)租赁、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支持利用公园、步道、城市广场等公共存量建设用地,因地制宜建设季节性临时冰雪场地。鼓励通过依规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方式发展冰雪运动项目,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助力;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改造老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规划建设室内冰雪场地。
修建冰雪运动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雪道、索道、魔毯、冰道等冰雪运动用地,依法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用地单位申请转型经营的,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通过重新补办规划、用地等手续保障其转型发展;用地单位申请不再经营的,可通过市场化转让、土地收储等方式合理处置。
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说:“自然资源、林草、体育、文旅等相关部门,将建立联动协商机制,采取‘清单式’管理,按照‘一事一议’方式逐项协调解决冰雪项目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办法》落地实施,乌鲁木齐冰雪经济必将迎来崭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