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5-0000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17:45 |
名 称 | 关于宋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米政任字〔2024〕17号 | 主 题 词 | 任免 的通知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关于宋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地磅街道办事处、古牧地西路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司法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商务局、园林管理局:
根据区委《关于宋志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米党干字〔2024〕89号)精神,经米东区四届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14次会议研究决定:
宋志伟同志任米东区地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建锋同志任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米东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米东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芸同志任米东区财政局(米东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志新同志任米东区农业农村局(米东区乡村振兴局、米东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局长(副队长),免去其米东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职务;
马逍同志任米东区农业农村局(米东区乡村振兴局、米东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局长(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摆宇娥同志任米东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米东区水务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李鲲同志任米东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支媛同志任米东区司法局卡子湾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春同志任米东区司法局古牧地西路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苏玉萍同志任米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米东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玺同志任米东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米东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芳琼同志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霞同志米东区水务监察大队副队长职务;
免去谢贻军同志米东区园林管理局园林队队长职务;
免去赵淑萍同志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李娜同志古牧地西路片区防疫专员办公室(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