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军 李艳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5-0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17:34 |
名 称 | 关于李军 李艳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米政任字〔2024〕15号 | 主 题 词 | 李军 李艳红 同志 任免 的通知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关于李军 李艳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局):
根据区委《关于李军、李艳红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米党干字〔2024〕80号)精神,经米东区四届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13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军同志任米东区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米东区农业农村局(米东区乡村振兴局、米东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局长(副队长)职务;
李艳红同志任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米东区中医药管理局)副主任(副局长)、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专职局长,免去其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