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建议核销的公示
来源 | 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5-01-16 13:01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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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建议核销的公示
2024年11月24日10时30分许,米东区柏杨河乡燕新产业园规划F区一彩板房内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32万元。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将该起事故情况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了录入,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阅资料,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规定,现拟对该事故进行统计核销,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
在公示期间,对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1-33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