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来源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 发布时间 | 2024-12-31 18:12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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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规〔2024〕2号),现将载货汽车限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汽车保有量与日俱增,截止2024年底全市汽车保有量达到177万辆,其中货运车辆达到11.9万辆,城市道路通行压力日益严峻。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及物流运输行业的迅猛增长,货运车辆需求量逐年攀升。物流运输业贯穿社会各个行业领域,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在2020年实施的《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2019〕19号)基础上,对我市现行载货汽车限行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形成了《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规〔2024〕2号),在确保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平衡好缓堵、环保与物流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城市道路通行安全畅通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缓解货运车辆通行难问题,推动我市物流行业快速发展,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为更好的服务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适用范围
载货汽车: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相关规定,载货汽车是指包含重型、中型、轻型、微型各类结构的载货汽车。
三、主要内容
《关于乌鲁木齐市载货汽车限行措施的通告》(乌政通规〔2024〕2号)中按照载货汽车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的规格分类按区域、道路及时段制定了不同的限行措施,同时针对新能源各类型载货汽车、皮卡车(多用途载货汽车)放宽了限行措施。
(一)重型载货汽车在城市中心区限行区域内每日8:00-24:00限行,其他时段允许重型载货汽车通行。在城市核心区限行区域全天禁止通行。在重点片区货运通道规定的道路,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其它时段允许通行。
(二)中型载货汽车在中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内每日8:00-24:00限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按照轻型载货汽车限行规定执行。
(三)轻型载货汽车在轻型载货汽车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早晚高峰(8:30-10:30,18:30-20:30)限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在20条主要道路,每日8:00-22:00限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
(四)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在城市中心区限行区域内除重点道路每日8:00-24:00限行,在限行区域内其它道路每日8:00-12:00,17:00-24:00限行,其它时段允许通行。在城市核心区限行区域内除一环路以内(东一环路、西一环路、南一环路、北一环路围合区域内及桥下道路)全天限行,其它区域每日0:00-8:00允许通行。
(五)新能源中型、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允许在全市范围内24小时通行。
解读机关: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咨询科室:交通秩序管理科
咨询电话:0991-480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