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4-08-13 13:08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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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我局收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局辖区2家餐饮店的复用餐盘经抽检不合格,现将抽检不合格的复用餐盘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虾吃虾涮虾火锅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转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研究院于2024年06月11日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号码为:2024X-J-SP16557,检验报告显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虾吃虾涮虾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07月0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并送达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24X-J-SP16557、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同时到该店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检验批次的复用餐盘。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做现场笔录,当事人排查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三)依法处置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生产销售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虾吃虾涮虾火锅店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复用餐具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严格要求复用餐具清洗过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2、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享来乐牛排自助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转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研究院于2024年06月11日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号码为:2024X-J-SP16556,检验报告显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享来乐牛排自助餐厅使用的复用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07月04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并送达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2024X-J-SP16556、2024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同时到该店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检验批次的复用餐盘。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做现场笔录,当事人排查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三)依法处罚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生产销售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享来乐牛排自助餐厅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复用餐具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严格要求复用餐具清洗过程,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守法经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