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米东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4-00002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10:42 |
名 称 | 关于印发米东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米政办规〔2024〕1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东区 2024 使用 回收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米东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米东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
米东区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科函〔2023〕332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地膜科学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加快解决农田废旧地膜污染问题,提升地膜回收利用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要求,按照《自治区农田地膜污染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安排,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以试点为抓手,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聚焦覆膜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从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方向发力、有序推进,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
二、基本情况
米东区2023年正播农作物种植总面积19.48万亩,其中主要覆膜的作物有:薯类2.54万亩、棉花3.46万亩、玉米及青贮3.83万亩、甜菜、瓜果以及部分蔬菜,覆膜面积在10万亩以上,农膜使用量451.57吨,除杂后回收净膜量418.43吨,地膜回收率达到92.66%。
三、实施必要性
农田残膜不仅严重破坏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而且直接影响农作物出苗率和根系发展,阻滞土壤中微生物循环,进而影响作物根系水分、肥料的全面吸收,最终严重降低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加厚地膜相对于普通地膜来说,其厚度更大,更加耐用,在使用过程中,加厚地膜不容易被损坏,回收更加方便快捷,有效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四、目标任务
2024年科学使用自治区下达回收试点项目资金240万元,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8万亩。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有效的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农民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从田间到地头到资源化再利用的全链条地膜使用回收体系。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确保废旧地膜回收率达85%以上。
五、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2024年全区大力推广0.015mm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推广使用任务的落实,按照分配面积(具体任务明细见附件1),组织辖区内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在农业生产中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
(二)补贴方式和对象。补贴以直接补助为主,补贴对象为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补贴兑付由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根据各乡镇、村、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补助。
(三)明确权责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各乡镇、村主体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到种植户、到地块,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治理有效的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机制。建立地膜生产、销售、使用与回收台账,落实“谁生产、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要求,形成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的长效机制,使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四)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相关台账。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村建立健全地膜使用—田管—回收—残留监测—再利用的台账体系,逐步完善地膜使用、回收、加工利用良性循环机制,进而从根本上消除废旧地膜对耕地的危害,促进农作物持续增产增效。
(五)引进推广高效废旧地膜回收机械。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组织废旧地膜回收机械选型工作,通过现场演示会和技术讲座等形式,帮助完成机具选型。积极鼓励合作社、农机户购买进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合格高效废旧地膜回收机械,提高废旧地膜机械化回收率。
(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全区共设置监测点20个,将委托第三方按照统一操作规程,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回收率测算,科学评价区域地膜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效。
六、补贴标准和程序
(一)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文件,对实际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等使用者,可给予不超过国家亩均补助标准的80%予以补贴。剩余资金用于地膜回收作业环节补贴、开展地膜残留监测等工作经核查公示予以补贴。我区对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的种植户按22元/亩进行补贴,补贴总额176万元,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回收阶段按6.75元/亩进行补贴,补贴总额54万元,开展2024年度地膜残留监测费用10万元。
(二)补贴程序。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录入系统”。
—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与乡镇、村签订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回收承诺书、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加厚农膜推广补贴面积和农膜回收面积。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种植种类、农膜使用面积、农膜回收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加厚农膜推广使用补贴面积、农膜回收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加厚农膜推广使用补贴面积、农膜回收补贴面积及农田废旧地膜回收情况进行实地核验。
—二次公示。各部门、各乡镇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加厚农膜推广使用补贴面积、农膜回收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补贴资金通过自治区惠农惠民“一卡通”平台发放到种植户、合作社、专业化回收组织的账户中。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各乡镇组织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加厚地膜推广使用面积、农膜回收面积补贴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辖区加厚高强度地膜及废旧地膜回收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按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区、乡、村三级联控体系,层层抓落实,抓实做好地膜污染问题整改落实。
(二)加强地膜质量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地膜产品质量市场监督抽查,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地膜的生产经营主体,对查处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取消相关支持政策,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农资市场、农田和享受项目补贴。乡镇、村两级要切实负责合作社、种植户等地膜使用者的教育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生产、使用、回收、利用一体化推进。
(三)强化扶持政策落实。认真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科函〔2023〕332号)和《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销售利用废农膜生产相关产品的,支持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加大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扶持力度。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各部门、各乡镇积极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田间学校、科技之冬培训等方式,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回收地膜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落实资金执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结合、专项监督审计与交叉检查等有效形式,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的,或违规发放加厚农膜推广回收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区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0991-3353329、18909924000。
(六)规范绩效考核和档案收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要密切跟踪加厚农膜推广回收补贴政策落实进度,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将补贴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当年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分别报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将辖区项目总结、绩效报告、申报、公示、审核等档案资料根据归口项目模板准备齐全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科。
八、项目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
本项目实施采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进一步提高地膜的增温、保墒、除草作用,提高农作物产量。清除废旧地膜也可缓解由废旧地膜污染引起的作物减产,预计可使作物增产15%以上,持续增收效益明显。
(二)社会效益
实施该项目意义重大,有利于提高废膜的回收率,既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又实现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项目实施,扶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废旧地膜加工再利用水平,增强循环经济发展。
(三)生态效益
实施该项目从根本上解决覆膜种植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净化土壤,改善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农田土壤,实现地膜覆盖技术条件下土壤的水肥和微生物的良性循环,特别是加厚高强度地膜的使用,可以基本全部回收当季地膜,实现农业生产环境友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