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源峰 许鑫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4-0000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12:46 |
名 称 | 关于郭源峰 许鑫同志任职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同志 的通知 |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关于郭源峰 许鑫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根据区委《关于郭源峰、许鑫同志任职的通知》(米党干字〔2024〕15号)精神,经米东区四届人民政府党组2024年第8次会议研究决定:
郭源峰同志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挂职期一年);
许鑫同志任区化工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科副科长(挂职期一年)。
挂职期结束,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