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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

来源 米东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6-27 11:06 阅读

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2024年第9期

我局收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涉及我辖区1家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经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转发新疆西域质信检测有限公司202461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XBJ24650109846530307ZX),报告显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马凤荣烧烤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啤酒杯)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20246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结果告知当事人并送达检验报告(编号:XBJ24650109846530307ZX、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等。同时到该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店按规定进行清洗和消毒餐具,复用餐具均放置于消毒柜内。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做现场笔录,当事人排查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   

(三)依法处罚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餐饮服务经营过程中使用洗净、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马凤荣烧烤店给予警告处罚。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进行自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整改。

(1) 复用餐饮具按规定进行消毒清洗;

(2)有效使用合格的消毒药剂,充分清洗餐饮设备、器具;

(3)有效使用红外线消毒设施;

(4)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整改后的结果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和意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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