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海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4-00000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12:15 |
名 称 | 关于刘海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刘海涛 等同 同志 的通知 |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关于刘海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米东南路片区管委会:
根据区委《关于刘海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米党干字〔2023〕68号)精神,经米东区四届人民政府党组2023年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
刘海涛同志任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强同志任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朱炳屹同志任米东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副主任;
免去杨生英同志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才武同志米东区米东南路片区管委会城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马春娟同志米东区米东南路片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