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申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服务指南
来源 | 米东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2023-11-29 18:11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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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申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服务指南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实施办法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实施办法的通知》(乌政办〔2011〕397号)、《关于规范我市80岁高龄津贴发放及免费体检有关工作的通知》(乌民发〔2014〕119号)、《关于落实“幸福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民发〔2018〕23号)
二、保障对象
具有本市农业和非农业户籍(不包括兵团所属单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补贴对象及免费体检标准
1.补贴对象及标准:80周岁-89周岁,75元/月/人;90周岁-99周岁,145元/及免费体补贴对象月/人;100周岁及以上,225元/月/人;
2.免费体检标准:80周岁以上老年人体检标准按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一般体检标准(每人每次132元)执行。
四、发放时间及形式
1.发放时间:每季度发放一次,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15日为发放时间;
2.发放形式: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渠道发放补贴资金。 五、需提的材料
1.本人办理: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办理:申请人的委托书、身份证、户口簿、现居住地居(村)委会出的材料需提交具的居住证明、申请人当月生活照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
3.集中供养的高龄老人:持单位介绍人及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当月生活照等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1.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原则,高龄老人在年满80周岁的前一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提出申请,经社区居(村)委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区(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审查、市民政局批准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自批准当月起计发高龄津贴。超过申请年龄的,不补发申请日以前年度的高龄津贴;
2.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居住或出行困难的申请人,可委托其近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3.集中供养在社会福利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由申请人所在福利机构委托专人,向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
此项工作已纳入我市全民体检,按照全民体检程序及流程进行体检。
批准机关:区民政局
办理时限:21天(含公示期)
办咨询电话:米东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电话:0991-69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