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xjmd000-2023-0001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12:41 |
名 称 | 米东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东区 2009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米东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09年度米东区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区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米东区信息化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555号党政办公楼,邮编:831400,电话:0991-3314796,电子邮箱:mqszf@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机构自身建设。配备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平台维护、更新公开信息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考核。对信息公开工作审查程序和保证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采取计分的方式对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定期进行通报。
(三)加强信息公开统计。对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逐项统计并做好登记备案。
(四)加强公开队伍建设。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开程序、相关保密知识、依申请答复、公开统计等,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度米东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14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占15%;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占25%;重大决策类信息占5%;公共资源类信息占5%;资金管理类信息占1%;人事管理类信息占1%;社会服务类信息占9%;工作动态类信息条占30%;其它类信息占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政府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目前本单位还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政策。2009年度本单位也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区各公开单位除区政府办作为工作主管部门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办并配有专职人员外,其他单位由于缺少机构人员专项编制,普遍采取兼职办法开展此项工作,存在工作人员精力有限、业务不熟、工作人员更换较频繁等问题。二是存在各公开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健全,主动公开、送交档案还不够及时等问题。三是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使用率仍然不高,机关干部对《条例》理解不深,尤其是公众前来主动查询、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仍然很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工作开展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和途径,查询、申请的方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