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政务公开
  4. 生态环境分局
  5. 环评公示
  6. 正文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欣成旺佳)

索  引  号 xjmd057-2023-0001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 2023-10-09 12:57
名        称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区分局关于2023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欣成旺佳)
文        号 主  题  词 乌鲁木齐市 生态环境 东区 2023 10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来        源 生态环境分局

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109日拟作 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09日-20231013日。

联系电话:0991-3301318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万平方米装饰面板生产建设项目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南路1888号

新疆欣成旺佳家具有限公司

新疆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575.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租赁新疆红林天地商贸有限公司已建厂房(19号厂房一层)进行建设,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4288.61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282.8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并安装各主要生产设备,同时购置安装环保设备等辅助设施设备,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立方米装饰面板,二期工程利用一期工程产品装饰面板作为原材料,年产1万立方米PUR板(20万张)。一期、二期项目建成后,厂区最终产品规模为年产4万立方米装饰面板及1万立方米PUR板(20万张)。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一期工程:将基板及三聚氰胺浸渍纸通过贴面、热压、去边等工序加工为建筑装饰面板;二期工程:对装饰面板进行全方位除尘、板材加热、压贴工艺贴一层PET板,最后裁切后覆珍珠棉堆放在成品区出售。项目生产无需供暖,生活办公区设置电采暖器进行采暖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5个四面软帘微负压集气罩收集,通过密闭管道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应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最终进入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区所有生产工序均须置于车间内进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及采取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该类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储存容器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标准,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清运处置需满足《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范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