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期)
来源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 | 2023-06-20 19:06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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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4月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共42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新疆豫鑫万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经抽样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