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xjmd000-2022-0000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28 20:48 |
名 称 | 米东区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9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东区 第1029 答复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市城市管理局:
对于《关于提高全市环境卫生作业经费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区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为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城管局印发的《环卫作业费用指导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一级、二级、三级道路作业经费指导标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进行运作,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精细化,我区城市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同时随着我区的快速发展,城区清扫保洁面积不断增大,为深化环卫行业改革,创新环卫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我区大力探索市场化模式,“城乡环卫一体化”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我区计划将辖区内的所有环卫作业进行市场化运营,通过市场调节使资源和服务得到快捷、高效、灵活配置。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