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9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xjmd000-2022-0000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5-28 20:46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9号建议的答复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第2029 答复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市城市管理局:
对于《关于提高乌鲁木齐垃圾分类及管理能力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区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三年来,我区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投放分类桶34280个、驳运车591辆、分类亭1460套、智能箱485套、分类垃圾房652座,已覆盖城区305个小区。针对15个精细化管理示范(村)社区的27个物业小区投放分类桶共计3329个、分类亭264座、智能箱57座、垃圾房65座、制作安装公示栏69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类别等内容纳入重要宣传范畴,已组建指导员队伍805人,同步配发标志服(马甲、帽子、袖标)2000余套,指导并现场解答居民垃圾分类相关问题,同时为提高广大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我区要求分类指导员需熟练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严格在岗时间和纪律,切实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指导并现场解答居民垃圾分类相关问题,逐步提升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与支持。
(二)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并下发米东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清运方案、宣传方案、清运制度、考核细则,分片区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我区将积极督促城管局等相关单位加大对片区(乡镇)、社区、物业、各区属各机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对不配合工作、不落实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乌鲁木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处罚,确保全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推开。
(三)合理布局设施设备。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居民小区(村)、自建房片区、公共区域按小区规模、楼栋距离、人口数量、区域人流量、日产垃圾量等情况合理配置分类设备。定期安排专人对所管辖片区进行巡查,检查设施设备摆放是否规范,指导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能正确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能否查缺补漏配齐配全分类容器。同时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及收集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对居住小区及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点合理规划布局,确保满足居民投放要求。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