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41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xjmd000-2022-00000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4-14 20:39 |
名 称 |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41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第1041 答复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市发改委:
对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型社区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经我区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各社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群众的思想理念和系列讲话精神,依托党校、市民学校,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服务群众意识和水平。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基层工作人员作风的工作方案》,成立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督促社区改进思想、改进作风、改进机制、改进工作一体推进,把问题查摆、问题整改贯穿工作始终。三是定期走访沿街商户和居民,调研社区工作人员日常服务情况,对于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确保问题及时解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政务公开,提升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一是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群众事项“就近办”,根据《米东区落实2021年乌鲁木齐市民生建设十大实事之 “政务便捷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运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1年区政务服务局开展了7批次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完成了15个乡镇、片区31个事项和155社区(村)43个事项的认领、流程配置工作,完成了170个便民服务场所挂牌、标志标识更新、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及《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公示,投入120万元完成政务外网连通等工作。2021年我区170个便民服务点位共计为群众办件14983件。二是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原则,2022年将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场所设置、办事程序和人员配置,依托市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指导便民服务点位规范审批流程,推行片区(乡镇)、社区(村)“综窗受理、综合服务”改革,推进社区(村)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积极推进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米东区相关单位、片区(乡镇)、社区(村)三级的推广应用,实现更多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为企纾困解难。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乌鲁木齐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87项措施》,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全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让企业感受到优质的社区服务氛围。二是积极向外宣传企业,加强对外产业对接,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横幅等进行宣传,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和项目推介,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对落户辖区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招商专员”精准跟踪服务,明确部门、明确专人一对一包保联系,履行终身服务职责,做好招商服务工作。三是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及时梳理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争取在乌鲁木齐市企业服务云平台开设米东专栏,为米东区入住企业提供各类服务。优化服务软环境,不定期举办企业类交流培训会和座谈会,了解产业的个体需求,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不同产业进行一对一服务,量身制定服务措施,做到零距离、零障碍的服务,倾力打造廉洁高效的亲商营商环境。四是开展“企业服务月”、“解难题攻坚”等活动,进行企业走访,建立营商环境分片包保原则,对辖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大型企业、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在建项目等开展走访服务,及时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问需解困,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振发展信心。五是建立健全社区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制度、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明确营商环境考核涉及到的指标。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