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923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xjmd000-2022-00000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20:32 |
名 称 | 米东区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923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东区 第923 答复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市城市管理局:
针对《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公共停车位建设与管理的提案》,经我区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委员提出的“政府要从更加注重保障民生和建设宜居城市的角度规划好公共停车场所的建设,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按照更加安全、更加便捷的原则增加更多停车泊位,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米东区自2019年至今,已在人流量密集的民泰街(老残联楼后)及古牧地中路(老中医院南侧、武装部南侧拆迁空地)引入社会资金和申报抗疫国债资金建设3座立体式停车库共672个停车泊位,建成的3座立体式停车库极大缓解了古牧地中路、民康中路、米泉路、稻香路等中心区域居民及商超综合体周边停车难的问题。
二、针对委员提出的“通过建立管理服务标准、组织停车收费价格听证会和公开招标等多种措施,尽可能降低普通市民的停车费用,可设计分地段、分时段的多层次价格体系引导市民出行”。
米东区现有的29个临时占道停车场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出具的(乌发改费〔2013〕1093号)文件实行三类地段收费标准,即三类地段:白天停车每车首小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每半小时每车按1元收费;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1元,最高不超过5元收费;三类地段的地下停车场和室内停车场(含机械立体停车库)执行本地段的收费标准,配建停车场参照执行。
三、针对委员提出的“经常开展对居民住宅区车库、公共停车泊位以及单位管理的停车场所的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完善服务设施”。
米东区为确保停车场停车秩序安全有序,安排工作人员每周重点对各类停车场的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车辆消杀、用电安全及车辆停放秩序进行不少于3次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即查即改,确保停车场的停车秩序安全有序。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
米东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