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米东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2-0000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11:15 |
名 称 | 关于成立米东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 ||
文 号 | 米政办〔2022〕9号 | 主 题 词 | 成立 东区 防灾减灾 减灾救灾 指挥 的通知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加强应对重大洪灾、火灾、震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处置工作,提高全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米东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吴承凯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总指挥:梁 震 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
库尔班·西加艾提 区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曾 彦 区委常委、副区长
章 华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彭乾坤 区委常委
马连营 副区长
陈 萍 副区长
魏 强 副区长
吴 波 副区长、米东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帕提古丽·加帕尔 副区长
艾买提江·伟力 副区长
成 员: 沈建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淼海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薛生福 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邹 渤 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俊 米东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 飞 油城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郝 冀 化工园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赵晋江 发改委(工信局)党组副书记、主任(局长)
高 鹏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吾买尔江·玉山 民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建军 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任建全 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小兵 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祁 刚 财政局(国资办)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
胡海钢 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党组副书记、局长(主任)
张 涛 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张 磊 水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文学 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于 锋 商务局(粮食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忠范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 、局长
韩志刚 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林 岚 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车喜敬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 艺 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春健 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卢炜园 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姜 磊 征收办主任
卡哈尔江·吐尔逊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黄新江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张惠红 规划分局局长
王亚初 自然资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屈 涛 气象局局长
孙志龙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 超 区消防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肖 凯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米东区分局局长
艾尔肯·吉力力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局长
肖 飞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草原监理站)米东分站党支部副书记、副站长
董 军 市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大队负责人
陈 琦 团区委书记
钟晓隆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马小梅 古牧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米 涛 长山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宏伟 羊毛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余小见 三道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巧玲 铁厂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加吾兰 柏杨河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娟 芦草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疆艳 卡子湾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李华飞 东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俊彦 西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熊辉刚 南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利军 盛达东路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何宇峰 石化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吴 琦 地磅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徐学军 永祥街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宗志勇 中国人保乌鲁木齐东山支公司经理
杜跃武 国网乌鲁木齐米东区供电公司经理
吴安奇 中国电信米东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林 波 中国移动米东分公司经理
李 洋 中国联通公司米东营销部首席执行官
姚 强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分公司总经理
梁海军 供排水公司经理
张新龙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指挥部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负责研究制定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重特大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查指导各乡镇、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薛生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邹渤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汇总分析、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负责与市应急管理局等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中的具体问题;对提交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研究解决的问题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承办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决定的事项;负责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各乡镇、片区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筹备、组织等会务工作;完成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地部队、民兵、预备役参加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抢险救灾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二)化工工业园:负责组织指导园区内企业和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建立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防汛工作长效机制,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
(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培训及演练;负责开展地震灾害、防汛抗旱、城市火灾、交通等灾害事故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四)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并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报道工作,负责组织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会;负责审核印发防灾减灾救灾新闻通稿;负责管理境外新闻采访事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区委网信办:负责引导涉及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正向发展,协助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六)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米东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部门对符合政府投资方向的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物资储备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国家各类补助投资;负责煤炭行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调联系通信企业做好全区自然灾害应急通信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协调联系通信企业做好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抓好长输油气管道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七)区教育局:建立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气象灾害等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工作长效机制,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转移安置受灾师生,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指导做好校舍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八)区科技局: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负责为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向社会公众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科技知识。
(九)米东公安分局、油城公安分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重点目标、重要部位保卫工作。
(十)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灾区死亡人员的殡葬服务工作。(十一)区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申请中央、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防灾减灾救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拨付、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确保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和防治规划,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提供灾区基础地理信息资料,组织获取灾区现场应急遥感影像等资料及数据,开展灾情地理空间监测和分析,提供应急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
(十三)规划分局:负责协助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重点对道路、水、电、气等防灾保障基础设施以及指挥部、医院、重大危险源、大型疏散场所等重点安置点和避难场所等设施开展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制定灾区重建规划。
(十四)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灾区环境应急监测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监控灾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污染物扩散趋势,提出污染治理意见。
(十五)区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指导乡镇、片区开展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对职责内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进行紧急处置和防范;协助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负责提供必要的人防工程作为应急避难避险场所;必要时利用人防音响警报器配合发布避灾避险警报。
(十六)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区房屋安全鉴定和损失评估,配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
(十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米东区分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用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及疏散的车辆,配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
(十八)区水务局: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九)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农作物自然灾害的防控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指导灾后农作物恢复生产;协调组织灾区畜牧业防灾救灾应急饲料工作。
(二十)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对被毁坏的城市相关设施的抢险抢修;配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抢险救援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一)区商务局(粮食局):负责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稳定供应工作;按程序动用区级商业储备稳定市场;负责组织和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二十二)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充分发挥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等阵地引领作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避险自救技能;负责旅游景区、文物保护场所、宾馆酒店等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灾区救灾、救助、捐赠等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实施因灾损毁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配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体育场馆、设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制定重大体育赛事灾害防范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十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开展疫情和灾后卫生环境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确保饮水安全;组织心理卫生机构及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援助。
(二十四)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全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储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信息平台;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二十五)区司法局:参与区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相关立法和修订工作。
(二十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救灾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灾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救灾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标准制定工作。
(二十七)区统计局: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协助分析、评估、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二十八)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受灾群众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确保受灾群众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二十九)林业和草原相关部门:区园林局、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乌鲁木齐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乌鲁木齐草原监理站)米东分站、乌鲁木齐市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大队负责组织林业和草原发生有害生物疫情、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防治、预警、预报、监测以及宣传演练。
(三十)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地震、地质、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等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三十一)区民宗局:负责宗教场所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配合做好宗教场所应急救援工作。
(三十二)区审计局:负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审计,配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十三)交警大队: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负责制定应急救援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过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畅通;依法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十四)共青团米东区委员会:组织协调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并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宣传。
(三十五)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灾区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接收、管理并分配所接收捐赠款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款物和使用情况;参与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及社区备灾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
(三十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分公司:负责做好灾后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三十七)中国人保乌鲁木齐东山支公司:认真落实各项理赔服务措施和灾害损失经济赔偿,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做好灾害损失经济赔偿,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不断丰富自然灾害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
(三十八)国网乌鲁木齐米东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电力供应,负责各灾种灾区指挥部应急电力保障。
(三十九)中国电信米东区分局、中国移动米东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米东营销部:负责恢复因灾被毁的通信设施,制定抢通保通方案,必要时架设应急通信保障设施设备,保证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通信畅通。
(四十)区供排水公司:负责恢复因灾被毁的供水设施设备,负责水厂安全运行,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水厂、供水设施等抢险救援。
(四十一)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因灾遭受破坏的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抢排险工作,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
(四十二)各乡镇、片区:负责贯彻执行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制定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抢险队伍开展灾区抢险工作,灾害发生前,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发动群众参与抢险救灾和开展生产自救。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如发生变动,除因机构改革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发生改变或重大人事发生变化需重新制定外,一般职能调整或一般人事变化,由调整后的单位和人员自行接替承担相应的职能职责和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名单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名单(61个)
区人武部、化工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油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米东分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粮食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气象局、区统计局、区社会医疗保障局、古牧地镇、长山子镇、羊毛工镇、三道坝镇、铁厂沟镇、芦草沟乡、柏杨河乡、东路片区、西路片区、南路片区、永祥片区、卡子湾片区、地磅片区、石化片区、盛达东路片区、共青团米东区委员会、区红十字会、林业和草原相关部门(区园林局、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乌鲁木齐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乌鲁木齐草原监理站)米东分站、乌鲁木齐市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大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分公司、国网乌鲁木齐市米东供电公司、中国人保东山支公司、中国电信米东区分局、中国移动米东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米东区分营销部、区供排水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