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的通报
来源 | 区教育局 | 发布时间 | 2022-04-21 16:04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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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查处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要求,根据问题线索,米东区教育局、文旅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管委会(社区)等部门针对各种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进行督查整治,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违规开展培训线索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1、米东区五建小区18-3-401
该场所位于米东区卡子湾片区,育林社区辖区内,办学面积65平方米,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于2021年10月24日起从事作业辅导,该场所内无相关办学手续,无维稳、疫情、安全生产等相关措施,存在较大隐患,现已依法取缔。
2、米东区祥和湾小区A3-5-602
该场所位于象新社区辖区内,办学面积20平方米,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于每周六、周日在其自购房内从事作业辅导,该场所内无相关办学手续,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措施,场所面积狭小,人员聚集存在较大隐患,现已依法取缔。
3、米东区恒德街289号105幢1单元402室
该场所位于利民社区辖区内,办学面积115.82平方米,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于每日学生放学后、周六、周日在其自购房内从事课外辅导,该场所内无相关办学手续,无维稳、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措施,存在较大隐患,现已依法取缔。
4、米东区长山子镇金穗苑小区门面2号布鲁斯琴行
该场所位于长山子镇辖区内,从事艺术类及学科类培训,属于违规办班、隐形变异培训,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退还相关费用,已依法取缔。
5、米东区天泉名居小区8-1-201
该场所位于南苑社区辖区内古牧地东路天泉名居8号楼1单元201室,主要从事非法补习,属于违规办班、隐形变异培训,已依法取缔。
下一步,对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将紧密配合,协同发力,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实行闭环管理,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全区校外培训整治取得实效,“双减”工作有序推进。
米东区教育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