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米东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xjmd001-2022-00000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16:24 |
名 称 | 关于印发米东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米政办〔2022〕6号 | 主 题 词 | 印发 东区 计划生育协会 实施方案 的通知 |
来 源 | 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片区管委会,区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米东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四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米东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和中央群团改革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01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22〕1号)文件要求,结合米东区实际,现就区计划生育协会深化改革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化生育政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为主线,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增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解决机关化、行政化问题为目标,着力推进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机构改革和工作创新,引导群众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为加快推进健康米东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改革目标
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深化计生协组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改革,推进解决基层基础薄弱、服务群众能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缺乏群团特色等问題,着力破解制约计生协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逐步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高效运转”的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提高新形势下计生协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全面落实中央赋予的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权益保护、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健康家庭促进六项重点工作任务,把计划生育协会建成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充分信赖、充满生机活力的群团组织。
三、改革措施
(一)改革完善组织机构
1.明确区计生协机构的性质和职能。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稳定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强化改革创新,加强顶层设计,在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围绕团结引领、宣传倡导、生育关怀、家庭服务、权益维护等职能,落实好中央赋予的六项重点任务。发挥区计生协独特优势,开展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服务,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建立一支专职为主、兼职与挂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
2.加强区计生协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要求,适时召开区计生协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调整区计生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结构,保证基层和一线人员不低于20%;每5年进行一次换届。推举同级党委、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干部或退居二线的老领导担任各级计划生育协会会长,配齐配强区计生协领导班子,确保区计生协工作力量得到加强,适应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需要。
3.加强区计生协作风建设。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改进、十不准”要求,驰而不息去“四化”,坚决纠正“四风”“四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为区计生协组织稳定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二)认真抓好六项重点任务落实
1.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网络宣传和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力度,依托遍布城乡的组织网络和活动阵地,组织群众开展经常性主题宣传活动和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活动。利用“5·29”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提高群众的国情国策意识,倡导家庭健康生活方式,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科学生育。
2.提升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依托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发挥基层计生协组织网络优势,建立生殖健康咨询专家、生殖健康中心等咨询服务阵地,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义诊咨询活动,形成卫生计生优势互补、网络互通、资源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新模式。全面推进青春健康工作,聚焦大学生群体,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工作,进一步加强青春健康教育工作,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3.规范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査、遗传病筛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咨询,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发挥计生协优势,探索开展儿童早期发展等服务。
4.做好计生家庭帮扶。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关怀工作,在心理疏导、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和保险保障等方面提供精准服务,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心理咨询服务网络,不断提升计生协服务水平;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推进帮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加大计生贫困家庭帮扶,实施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幸福工程、唇腭裂儿童救治、流动人口服务等项目。
5.做好计生家庭权益维护。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群众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意识,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协助推进计生政策落实,督促计生家庭奖扶制度实施。协同基层党组织和“访惠聚”驻社区(村)工作队做好群众走访工作,深入了解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诉求,提供相应法律援助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关注区计生协信访问题,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引发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深化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发挥区计生协组织网络优势,群众工作优势,参与提供群众性健康服务。加强对计生协骨干的卫生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后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通过举办健康大讲堂、设立健康宣传栏、评选健康家庭等方式,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心理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自己才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成员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
统筹推进六项重点任务,做实做强生育关怀服务品牌,推动项目工作由点到面拓展。协助职能部门完成托育机构社会监督、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注重社会资源能力建设,加强与相关公益慈善机构的联系,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计划生育和家庭发展领域的公益活动。
(三)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服务体系
1.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确保计划生育协会有人负责、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坚持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继续保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联系区计生协工作、兼任区计生协领导的制度。按照《乌鲁木齐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乌党办发〔2018〕109号)、《米东区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米党办发〔2019〕79号)精神,加强片区(乡镇)、社区(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片区(乡镇)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同级党、政负责人兼任,按照2-3名的标准配齐配强计生专干,秘书长由计生办主任兼任;社区(村)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同级党、政负责人兼任,按照总人口2000人以上至少配备2名计生专干、2000人以下至少配备1名计生专干的要求配齐配强计生专干,秘书长由计生专干兼任。
2.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者教育培训,每年举办计划生育协会骨干培训,加强学习交流,努力提升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者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注重优化会员结构,发挥骨干会员作用,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注重吸收公益热心人士、致富带头人、技术特长人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加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加强和规范“会员之家”等服务阵地建设,发挥好联系和服务计生家庭的作用。
3.加强计生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建立社会化招募、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的计划生育协会志愿者发展模式。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相关社会组织合作,重点招募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生殖健康等专业人才,不断延伸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和改进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党委和政府对区计生协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好党建带群建制度,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建立计生协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或定期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编办、财政等部门要在完善机构设置、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工作经费等方面对计生协开展工作给予必要支持。
(二)加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计生协工作的指导。聚焦全区计生工作重点任务,顺应人口和计生协工作转型发展需要,帮助解决制约计生协组织发展的运行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增强区计生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计生协的协作机制,保障区计生协参与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将宣传教育、计生家庭帮扶、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和社会监督等具体工作、项目交由区计生协承担,实现工作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和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区卫健委负责计生协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基层计生协机构改革,负责机构改革日常事务,明确改革时间步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任务推进的具体措施。各片区(乡镇)将计生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级计生协工作计划,在2022年2月中旬之前完成计生协改革任务。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改革思想引导,切实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计划生育协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突出重点、逐件落实,积极主动、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三)做好总结评估。按照责任分工,对落实改革方案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总结改革情况,评估改革成果,完善相关措施、持续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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