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 xjmd000-2021-00003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16:15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乌鲁木齐市 东区 房屋征收 管理办公室 土地征收 征收管理 机构职能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区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房屋征收、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征收实施单位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协调解决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纠纷问题。
(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储备土地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米东区稻香中路481号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385670
负责人:姜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