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 | xjmd000-2021-00003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10-09 16:06 |
名 称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乌鲁木齐市 东区 政务服务 管理 机构职能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关优化政务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区级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有关行政审批的管理规则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负责对进驻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和考核。
(四)受理和核实违反政务服务相关规定的投诉举报。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
(六)指导监督乡镇(片区)政务服务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米东区三道坝南路278号
办公时间:10:00-13:30;15:30-19:00(夏),15:30-18:30(冬)(星期一至星期五,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991-3305509
负责人:盛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