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033号议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 xjmd000-2020-0000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1-01-05 17:45 |
名 称 | 对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033号议案的答复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四次 第1033 议案 答复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市水业集团:
艾树民、高丽娜等代表在乌鲁木齐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我市供排水“同城同治”的建议》已收悉。我区作为协办单位,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米东区2007年由米泉市和东山区合并成立,合并以来公交、供电、通讯等方面都实现了与中心城区的同城同价、同城同管,但供排水工作一直未实现“同城同治”。目前,我区原米泉部分供排水由米东区供排水公司负责,原东山区及卡子湾地区供排水由水业集团负责。
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供排水“同城同治”问题在多次市、区“两会”上反映强烈,区委、区人民政府也多次向市委、市人民政府申请将我区供排水纳入全市统一管理。目前,中心城区供排水由市水业集团统一管理,市水业集团为市属国有企业,而我区供排水公司为事业单位。为做好我区供排水移交工作,尽快实现同城同治,今年我区启动了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特别是将米东供排水公司列入了改制计划,制定了《米东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目前,正在开展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预计9月底将完成米东供排水公司的改制工作。改制工作完成后,我区将积极向市委、市人民政府请示,尽快将我区供排水公司移交至市水业集团统一管理,实现“同城同治”。
对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