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xjmd000-2020-00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03-22 12:56 |
名 称 | 米东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东区 2019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米东区结合实际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总体公开情况说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米东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经统计,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全年更新米东要闻320条、市内要闻1140条、自治区要闻860条,更新发布政务微博575条、通过网站各栏目主动公布信息3930条,按程序审核发布各单位政务信息1310条。在政策解读专栏,围绕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通过网络媒介转载、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27条;办理市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36件,办理情况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及时答复“区长信箱”群众来信22件,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工作机制。一是区政府拟发公文的公开属性由拟稿人提出,在发文拟稿单上注明其公开属性(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随公文一并按行文流程逐级审核签发。二是由乡镇、片区(街道)、部门代拟稿时,需要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如未按要求标注公开属性和理由的一律按规定退文。三是所有规范性文件,均在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范围和内容。一是推进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制订信息公开目录,明确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文化、卫生、教育等11个领域 “五公开” 的主体、内容、方式和时限。二是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完成2019年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乌鲁木齐市2019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重点任务责任分解表》,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方案,各乡镇、片区、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通过网站后台录入、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查漏补缺,确保评估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在门户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通过部门领导、政府办公室领导、分管副区长、分管办公室副区长逐层审核把关,做到公开不涉密。
4、规范区长信箱和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了登记、传阅、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今年答复“区长信箱”群众来信22件,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程序答复,办结率100%。
5、着力推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扶贫领域信息公开,着重做好扶贫项目推进和资金运行情况的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政策办法、年度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及扶贫项目绩效管理信息明细等。二是常态化财政信息公开。发布了本级政府及136个单位2016年至2019年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用等信息。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四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化解产能、扶贫脱贫、环境保护、教育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18项内容,发布各类重点信息110条。
(四)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应用和管理水平,加快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我区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重建,此次改版按照自治区《2018年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加强了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首页开设“国务院要闻”“自治区要闻”“乌市要闻”栏目,对国务院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即时转载。全面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巡检、检测、管理及维护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普查指标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综合考评,指标分值权重不低于4%;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片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5 |
90(减25) |
268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4 |
174(0) |
29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76 |
1789(增313) |
6378 |
行政强制 |
47 |
44(减3) |
2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 |
(减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9 |
7518.49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
|
|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
|
|
0 |
||
(七)总计 |
1 |
|
|
|
|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和及时;二是解读回应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站监督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全面梳理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各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意识,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各乡镇、片区、各部门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解读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报送制度,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三是形成网站日常维护、信息报送、信息发布、适时监督的常态化高效工作机制,对表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