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xjmd000-2019-00001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13:01 |
名 称 | 米东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东区 2014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 |
来 源 | 区人民政府 |
米东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3月23日)
本年报是由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jmd.gov.cn)可查看本年报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米东区电子政务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555号党政办公楼,邮编:831400,电话:0991-3314796,电子邮箱:mqszf@163.com。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提高和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力度,加强了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坚持经常抓、长期抓,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把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坚持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紧密结合,整体推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二、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信息公开
1、根据市绩效考核办关于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及乌政办函〔2014〕73号《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的通知》,我办下发了《关于上报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区涉及行政许可办理的27个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监督方式等填写完毕并按要求报送,并相继录入了涉及行政许可办理的27个单位、部门的185项行政许可。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区政府各类信息;指导和督促各部门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目前米东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74条。(其中米东新闻357条,部门信息公开517条),回复书记区长信箱群众来信(包括公开与非公开)52封,政务微博更新454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占5%;政策法规类信息占16%;重大决策类信息占4.5%;人事管理类信息占1%;社会服务类信息占12%;工作动态类信息占46%;行政职权类信息占2%;行政执法类信息占1.5%;其它类信息占12%。
主动公开《米东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4年政府收入预算总表、2014年政府支出预算总表、2014年米东区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表及各部门财政预算。
2、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区行政服务中心目前有21家单位220名工作人员集中对外开展179项行政审批、许可、审核和收费业务。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同时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的许可项目。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2014年度本单位也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201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较为薄弱。从总体上看,我区已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具体举措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认识程度的差异,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发布停留在表层,信息公开的总体状况不平衡的问题。
2、个别单位、部门因为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力量较为薄弱,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工作较为滞后。一些部门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视不够,信息更新少,内容保障少。
3、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由于受到各方面条件限制,信息公开方式和形式受到制约,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通过网站公开外,没有更多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造成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范围、加强保密审查、规范依申请公开、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真正把公众关注的内容进行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而实现信息公开的目的。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和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健全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