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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东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xjmd000-2019-0000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1-04 13:00
名        称 米东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东区 2013 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来        源 米东区人民政府

米东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3月15日)

本年报是由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jmd.gov.cn)可下载本年报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米东区信息化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555号党政办公楼,邮编:831400,电话:0991-3314796,电子邮箱:mqszf@163.com。

2013年,米东区人民政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区政府各类信息;指导和督促各部门编制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按时公布2013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加大工作力度,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度米东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41条。(其中米东新闻505条,部门信息公开854条),回复书记区长信箱群众来信(包括公开与非公开)66封,政务微博更新516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占24%;政策法规类信息占16%;重大决策类信息占5.5%;人事管理类信息占1.5%;社会服务类信息占12%;工作动态类信息占36%;行政职权类信息占1.5%;行政执法类信息占2%;其它类信息占1.5%。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开展情况。201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进行保密审查,未出现泄密,未造成不良影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2013年度本单位也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较为薄弱。从总体上看,我区已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具体举措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认识程度的差异,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信息发布停留在浅表层面,信息公开的总体状况不平衡的问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念模糊、认识不清,把此项工作与信息工作、外宣工作等混为一谈的问题。

(二)个别部门因为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力量较为薄弱,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导致工作较为滞后。一些部门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视不够,信息更新少,内容保障少,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公开较为滞后,不及时。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个别政府由于受到财力等各方面条件限制,信息公开方式和形式受到制约,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除通过网站公开外,没有更多方便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造成信息公开的形式普遍比较单一。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保密审查、规范依申请公开、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真正把公众关注的内容进行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而实现信息公开的目的。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